质量认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事实细则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0号令 1995年6月20日发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1984年4月7日国务院发[1984]54号发布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1997年11月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995年8月25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
    1998年3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第51号令发布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及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1999年4月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发布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1999年3月29日质技监局监发[1999]89号发布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1995年3月30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 会议通过,1998年1月2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维修行业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

深圳经济特区电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电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6月4日市政府二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995年8月25日国经贸[1995]458号印发

深圳经济特区电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998年6月4日市政府二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00年3月1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7号发布

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质量振兴纲要
    国务院1996年12月2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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