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质量奖”的组织架构 为确保区长质量奖评定过程及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区政府主导评定工作,并设立“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区长质量奖评定活动的开展,决定区长质量奖评定过程的重大事项;评定委员会下设 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岗分局。
主任委员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龙岗质监分局局长担任,委员由龙岗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等 16 个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评定委员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设秘书长 1 人,由龙岗质监分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