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质量奖
 
龙岗区区长质量奖介绍

“区长质量奖”的设立

  2001 年 11 月 15 日 ,龙岗区区长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率先在全市设立“区长质量奖”,这也是我国的第一个政府质量奖。为了规范区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区政府还印发深龙府办〔 2007 〕 25 号文件《深圳市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深龙府办〔 2007 〕 68 号文件《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质量振兴类)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区长质量奖 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决策为科学程序 , 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 区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金为每家 30 万元。

“区长质量奖”的历程

  自 2001 年 12 月第一届龙岗区“区长质量奖”开始接受报名以来,龙岗区已经成功评定了三届“区长质量奖”,其中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雅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等 14 家企业获得了“区长质量奖”。

 

“区长质量奖”的组织架构

  为确保区长质量奖评定过程及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区政府主导评定工作,并设立“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区长质量奖评定活动的开展,决定区长质量奖评定过程的重大事项;评定委员会下设 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岗分局。

  主任委员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龙岗质监分局局长担任,委员由龙岗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等 16 个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评定委员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设秘书长 1 人,由龙岗质监分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历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 (请点击查看
★★★区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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