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岗分局是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具体工作如下:
一.贯彻执行《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打假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受市局委托,做好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
二.依据《标准化法》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制订企业产品标准,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检查标准实施,监管产品标识、防伪标识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推进农业标准化。
三.依据《计量法》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监督计量器具的生产、维修,监督和管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受理计量投诉,组织计量仲裁检验和调解计量纠纷。
四.依据《产品质量法》监督检查产(商)品及维修行业、重点服务业的质量、组织对辖区的质量问题进行攻关,处理产(商)品质量投诉,指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五.宣传、实施“质量振兴”工作,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帮助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监管获证企业,跟踪获证产品质量。
六.按授权范围,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卫生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完成有关食品投诉核实工作;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食品质量。
九.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考核 |
深圳市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 |
| 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 |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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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龙岗区投资发展环境,经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分局开设了对外服务窗口。2002年9月30日,团龙岗区委授予分局对外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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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窗口主要服务内容:
| 计量保证能力考核 |
| 受理举报(投诉) |
| 受理企业采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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