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岗分局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科

二、办理职责
依法受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大修)、改造的申报

三、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办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

五、办理条件
(一)承压类特种设备(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开工告知应提交的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开工告知表》、《告知设备清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表》各一式三份(均需加盖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公章);
2.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原件(质量证明书、监检证书等);
3.设备设计资格证明文件(如加盖“设计审核章”的总图);
4.进口锅炉压力容器,需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5.使用单位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施工单位机构代码证、施工单位相应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7.特种设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和操作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维修、改造施工单位还须提供维修、改造施工方案。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即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开工告知应提交的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开工告知表》、《告知设备清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表》各一式三份(加盖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公章);
2.用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若电梯业主为个人,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上注明的使用单位与备案的使用单位不同,应由上述单位之一提供特种设备产品委托订货证明;
4.施工单位的《深圳市特种设备安装资格验证回执》及《特种设备安装单位驻深施工人员登记表》或安装安全认可证件(试安装批文)及作业人员证件;
5.若安装的是进口电梯,须提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进口设备同意安装通知书》副本和《进口电梯/自动扶梯委托检验通知书》正本;
6.大修、改造设备须在设备情况的“备注”栏填明原设备注册登记号,并须填报相关的《改造设计、参数变更备案表》,提交经市特检所或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审查过的改造方案。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安装、维修(大修)、改造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http://gtc.szbqts.gov.cn/index.jsp)上办理申报告知业务,并打印《开工告知表》、《告知设备清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表》,加盖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公章。
(二)书面告知
施工单位携带加盖了公章的告知表和相关资料,到龙岗分局大楼办事大厅书面告知。
(三)核查资料
工作人员当场核查资料。资料符合规定的,发给告知单位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回执,并收存复印资料。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指出存在问题,退回资料。
七、办理时限
即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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